读 者 问 答

1、图书馆能为您提供哪些服务?
    图书馆主要为读者提供图书外借、图书阅览、中外文报刊阅览、上网浏览、文献检索、复印、打印等多项服务。

2、图书馆何时对外开放?
    书库: 周一
周五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期刊阅览室及电子阅览室: 周一至周日开放,开放时间为:8:30--21:00 

3、怎样做文明读者?
    读者进入图书馆应衣着整洁,讲文明礼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吸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疑难问题请及时向管理老师咨询。

4、怎样办理图书馆借书证?
    办理借书证,读者需交彩色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凭入学(调入)通知书等证明及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其中新生须在接受“如何利用图书馆”的入学教育后,凭学生注册登记表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借书证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将受停借处理。

5、借书证丢失以后怎么办?
    借书证丢失以后,首先要尽快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将您的卡号、姓名、系别班级提供给管理老师,以防他人冒用您的证借书。
挂失后持一张照片及10元补办费,到图书馆流通部补办新证。

6、如果我要离校了,该如何办理退还借书证手续?
    因毕业、休学、调离、进修、出国等离校者,应在全部归还所借图书后,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退证手续。其中毕业班应集体办理退证手续,在毕业离校前半个月还清图书馆一切书刊,并由班干部收齐本班所有借书证,按序号排好,一并交到流通部,交清后集体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

7、怎样借书?
    图书借阅流程:目录检索(机检或手检)→入库选书→办理借阅手续→到期还书。

    目录检索:图书馆的藏书是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组织管理的。每本书进馆后,经过采编部门的登录、分类、编目以后才能进入流通部门为读者所利用,编目部门对每本书的特征标识形成目录。先查目录后到书库选书,可以减少选书的盲目性,迅速找到您所需要的图书。读者若想了解图书馆有什么书,某本书在什么位置,都可通过目录检索找到答案。
    我馆的手检读者目录有三种: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著者目录(使用方法见问题9--11)。
    机检:参见(公共检索)。
    入库选书:根据目录检索得到的索书号,到该类图书所在位置选择需要的图书。
    办理借阅手续:将您欲借的图书拿到借阅台,把书与借书证一起交给老师,并将您所使用的代书板放回原处,待老师给您办好手续后,您必须仔细检查您所借图书有无污损情况,若有污损,请及时向老师提出,待老师处理完毕后,您即可将书与借书证一并带走。
           

8、怎样使用代书板?
    图书馆藏书是按科学的分类方法有序排列的,为了防止读者在选书时将书放错位置,造成乱架等不必要的麻烦,我们采用了使用代书板制度。读者在入库前,需在工作台上取一代书板,每次选书时都要将代书板放在您抽取的图书的位置上,您若决定借该书,就将书与代书板一起带出书库,把代书板放回原处,书交与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如若不借该书,需将书放回原处,将代书板抽出,离库时放回原处。

 

9.怎样使用计算机检索
    我们学院自2003年9月正式运行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之后,计算机检索已逐渐代替手工检索而成为读者的主要检索方式。大家可以在校园网中的任何一台微机上,通过公共检索子系统检索图书信息和读者信息,进行续借预约等操作。(具体检索方法见“公共检索”-“使用帮助”)公共检索的网址为:http://192.168.8.107:8080(使用英文半角输入法).

10、图书借阅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学生借阅图书期限为一个月(30天),续借期为10天;教职工借阅图书期限为三个月,续借期为60天。(均可续借一次)

11、借出图书为何要在限期内归还?
    图书馆的藏书容量是有限的,因此每种藏书的复本量必须限定在一定的数量之内,不可能满足读者人手一册的需求。为保证图书的流通率,使每个读者都能借到他所需要的书,就必须规定读者借书的归还期限,以便于其他读者借阅。如有人超期不还,就会影响到其他读者使用。为制约超期不还者,各图书馆都制订了逾期罚款制度,以提醒读者按时还书。

12、如果我借的书在双休日、节假日到期该怎么办?
    对于在节假日期间应还的图书,计算机会自动进行顺延操作的:所借图书在双休日到期,下周一还书不算过期,周一之后还书按过期算,过期天数从周二算起。还期在“五一”和“十一”期间,开学后第一天还书不按过期算,否则自第二天开始计算过期费。暑假和寒假在开学后的一周内还书,不按过期算,否则一周后开始计算过期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1、如果还书日期是在假期前而你未按时还书,那么,节假日期间的天数,也将被计入逾期日期;2、若应还日期是在假期后,那么,就不存在日期顺延的问题了,必须在原规定的日期还书。)

13、如果我要外出实习,不能及时还书该怎么办?
    如果遇有外出实习等集体、短期离校的情况,事前应报告所在系,由各系的专人负责将离校实习的班级、实习日期等,通知图书馆技术部,以便于我们做相应的延期处理。

14、所借图书、期刊如果遗失、损坏了怎么办?
    您借的图书馆的书刊若有遗失或损坏,要按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赔罚款(赔款细则详见本指南附录1)。请读者爱护和珍惜图书馆藏书,借出的书刊要妥善保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更不能偷窃图书,违者将受到重罚。

15、丢了在图书馆所借的书该怎么办?
    所借图书丢失,首先,到公共检索子系统查清还书期限,尽量在还期内到书店、出版社等买到同样书名、作者和出版社的书赔补;其次,如果在还期内不能及时买到图书,可先交赔款,以免图书过期,赔书款之外还要付过期费。如果后来又买到图书的,可持赔款发票领回原赔款额;最后,实在无法买到图书的,按书刊价的3-10倍赔偿(请参见附录2)。

16、遗失、损坏书刊的赔偿为何要高出原值?
    图书馆的藏书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遗失、损坏都要进行赔偿。图书馆的藏书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的特点,馆藏的每一种书都是藏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本书的遗失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馆藏质量和藏书利用率的提高,进而影响读者借书满足率的提高。同时,每一本书进馆后要经过多个加工环节才能与读者见面,这期间要耗费许多人力、物力。此外,图书馆在补充被遗失和损坏的藏书时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难,一般近期出版的图书重新购置较容易,赔偿额就较低;旧版书、港台版、国外原版书的补充相当困难,有些绝版图书甚至根本无法补充。而且由于物价上涨,补充的新书价格往往高于原书价的几倍,因此,赔偿额必然要比普通图书高;期刊遗失一本,重新购置时,往往只能购得全年的合订本,因此,赔偿额要按全年价的倍次赔偿。为保护国家财产,降低图书损失的几率,各个图书馆都对遗失和损坏书刊者做出了赔偿图书要高于原值的规定。在此,我们再次提醒读者要珍惜、爱护图书馆藏书,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7、想借的专业图书,书库里没有怎么办?
    所需图书书库里没有,原因有两种:一是书库未收藏该种书,二是书被借出。您可通过计算机检索查询,如证实图书馆有收藏该种书,而该书已被借出,您可到公共检索子系统预约该书,书一旦被还回,就会在公共检索子系统的“读者信息”栏中通知您(可为您保留三天),您即可以借阅了。如该书图书馆未曾收藏,而又确实是教学科研需要的,可在“读者留言”模块里提出购书建议。

18、新书进馆后为何不能立即与读者见面?
    新书购入后,首先要经过采编部门的验收、登记、分类、著录、盖馆藏章、贴条形码、磁条、书标等环节,然后经过典藏部门协调、分配,才能到书库上架与读者见面。这个过程要经过相应的一段时间,望读者能够理解。

19、怎样分清图书污损责任?
    由于某些读者责任心不强,对所借图书保管不善,或将图书馆的藏书任意涂划,致使许多图书被污损。为了避免负连带责任,请您在借书时仔细检查您所借的图书是否有污损。如发现有,您可以将书交给工作人员,请其在污损处加盖"污损"章。在您还书时没有新的污迹出现,就没有问题;如有新的污迹出现,您必须作出一定的赔偿。假如借书时不检查,还书时被查出该书有污损,需要由您承担责任,具体赔偿办法参见附录2。

 

附录:关于借阅违规的处理

1.逾期归还所借图书,每过期1天罚款0.10元,但考虑到双休日因素,在过期3天内归还者不收罚款,超过3天,按超期实有天数罚款。

2.所借书刊丢失,原则上可以同样版本的实物赔补;不能以原版本实物赔不得,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多套书为全套价、期刊合订本为全年价加装订费)的3-10倍赔偿。赔偿时如已超过借阅时限,过期费照收。已赔书刊在2个月内找到原书的,可凭赔偿收据退回赔款,但过期费照收。

3.污损所借书看,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污损书刊(包括划线、圈点、批注以及墨、油、水渍和烘烤等)情节轻微、不影响书刊正常使用,经批评教育认错态度较好者可免予处罚,否则按书刊原价的510%赔偿;污染较重或已有损坏,但内容(含封面、目录)尚完整,根据修复的难易程度分别按书刊原价的20100%赔偿;损毁严重,已无法修复,或内容被涂污,影响正常使用者,按遗失处理(被污损的书刊归赔偿者)。

4.凡有窃书行为,一经发现,除严肃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报告所在单位、扣押其借书证停止借阅、处以书刊原价1020倍(至少100元)的罚款外,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还将报学院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下列行为视为窃书行为:

   (1)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带出借阅台者;

   (2)私自将书刊藏匿于身上者;

   (3)盗用他人借书证或用他人遗失的借书证借书者;

   (4"调包"还书者;

   (5)撕割书页,导致书刊内容残缺者;

   (6)破坏防盗监测装置者。